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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二章 喋血街头(下)

    “雪米。”歹徒A大喊倒下歹徒的名字,欲上前查看生死。里斯通趁机再次出手,没有问题,又一次漂亮的爆头。但双方距离不过六米,歹徒B并没有分心,一枪打中了里斯通的左大腿。里斯通连忙收紧大腿,虽然少了包围威胁让他可以借助灯柱继续苟下去,但是看大腿的出血量,里斯通觉得自己今天要交代在这里。
    里斯通身体左侧探出,歹徒射击。又是一个假动作,里斯通从右边扭出身体,歹徒大惊,以为自己上当,情急之下连续开枪压制。接着里斯通从灯柱后冲了过来。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歹徒扣下扳机,未曾想子弹恰巧打光。心机里斯通从交战开始就算好了对方的子弹数量,他一个俯冲双手抱住歹徒的腰部将其朝后推。歹徒一边后退,一边发狠用手枪砸击里斯通的背部。他哪知道心机里斯通目的不是将他推倒,而是摸他藏匿的匕首。里斯通坚信这类人身上一定带有匕首。
    里斯通拔出匕首,左手反握,直接一刀从歹徒背后戳进歹徒的肾脏。接着里斯通站直,一手搂住歹徒的后脖颈控制距离,一手拿了匕首对着歹徒胸口闪电般的刺出五刀。这五刀在行家看来,每一刀都非常讲究。以第一刀为例,由下而上,贴了胸腔肋骨滑刺心脏。由于这位置全部是软肉,进出轻松,为闪电第二刀做好充足准备。
    里斯通推倒歹徒,站立在街头环顾,只见周边都是看热闹的群众。群众们见到里斯通看向他们,一片惊叫后作鸟兽散。在城市黑夜背景下,里斯通左手握一把匕首,全身血浆站立街头,如同一只从天空降落的杀神。大多数网友认为这张图演的到位,拍的也不错,只有少数人知道这是事实,不加任何PS的事实。
    警察在事情结束后终于到场,让他们尴尬的是,先到场的巡警没带枪,两名警察一边呼叫支援,一边拿了伸缩警棍慢慢靠近里斯通:“把刀放下。”看着一地尸体,他们知道自己行为和寻死没有区别。
    这时候英雄罗密欧出场了,拿着证件道:“不要紧张,自己人。叫救护车。”然后亲切上前慰问里斯通,顺手把里斯通手里的刀拿掉:“你没事吧?”
    里斯通一手堵住大腿出血口,看了罗密欧许久后道:“一言难尽。”自己也是念过牛津的人,从来是警察保护自己,怎么今天就变成自己保护警察了呢?
    专车警员在伯爵车内查看:“探长,好像都死了。”
    罗密欧早就知道,无奈道:“有辆防弹汽车是有多重要。”感谢梁袭让里斯通陪同自己,否则作为一名警察,在有一把配枪的情况下,面对歹徒行凶自己上还是不上呢?不过立了功的里斯通为什么那么不高兴呢?
    里斯通拿开左手,指自己朝外流血的大腿:“麻烦你,救护车,要快。”
    “受伤了?”罗密欧忙道:“那你先坐下,把脚抬到比心脏更高的高度。”
    于是里斯通躺下,高举左腿,减缓出血速度。罗密欧尝试包扎但无济于事。数分钟后第一辆救护车到达,医护人员正准备检查地上尸体的生命体征,罗密欧大喊:“地上都是尸体,如果你们不快点,这边有个人也快变成尸体。”
    “谢谢你哦。”医院距离枪战路口不过三百米,你不把自己背过去,硬是花费5分钟等来了救护车,自己对此只能表示感谢。他也明白了一件事,少和罗密欧梁袭这样的人混在一起,否则脏活累活都得自己干。
    ……
    “哈喽。”梁袭听罗密欧说明后,问:“里斯通莽上去了?”
    罗密欧叹气:“以后少和这些粗人混在一起,我还没摸到枪,他就已经拿走我的枪开车门杀人。我们完全可以先退回去等待支援。现在我不写十万字的报告估计脱不了身。”
    “没事,我和内务局说一声。”梁袭道:“你人没事吧?”
    “我没事。”
    “司机呢?”
    “也没事。”
    梁袭问:“里斯通死了吗?”
    “没有,大腿中了一枪,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什么枪法,还敢做杀手。”梁袭琢磨着里斯通其实是可以死的,他太能干了,他做的事不仅有明面的事,暗地里也会胡搞瞎搞,如果能因见义勇为而死,也算自己这个做朋友对他最大的帮助。
    梁袭和里斯通朋友关系的定义只是熟人,类似汉娜和考斯特一样的熟人。这就是私交重要性,都是谈工作的事,没有私下的交往,无法产生真正的友谊。里斯通的能力让梁袭不仅感觉到危险,而且还有司法对其无法钳制的担忧。
    梁袭挂断电话,面前是一个拉开的抽屉,复合弩就放在这里。乔治回到自己房间后,过道安排了制服警察,阻止他们离开自己的房间。所以复合弩绝对不是从正门进去的。乔治被带走后,随之而来的法证人员对房间进行全面的采证。推测而言,应该是乔治回到房间后,到乔治被带走前,有人通过窗户给乔治传递了复合弩。
    这又是一个高手!
    梁袭看窗外,不算很高,摔下去不残也半死。高手通过户外20公分宽的水泥突出部分,游离到了乔治房间的窗户,将复合弩交给乔治后,又从原路退回去。梁袭知道这人或许就是里斯通口中说的贾克斯的徒弟墨菲。
    梁袭要查的是:墨菲是从哪个房间翻出去的?这层楼住的全部是伯爵城堡的雇员和伯爵家人。除了还在医院人员的房间外,没有闲置的房间。梁袭进房间之前已经查过走廊每个位置,只有房间能翻到墙体外水泥突出部分,一路摸过去不仅很危险,而且有些人开着窗户看夜景,对于窗前突然出现的人有可能发出尖叫,尖叫必然会吸引警察。
    伯爵到底干了什么?到底知道了什么?他离开血月,生意由长子接管,本应该颐享天年,他参与了什么事呢?伯爵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药物的控制中,直到最近几天才慢慢恢复过来。这不得不让梁袭怀疑,给伯爵下药目的或许就是让他闭嘴。
    深海恶魔和血月管家合作,血月管家开始控制血月,但血月管家肯定不同意杀害伯爵,所以深海恶魔一直没有动手。血月管家杀身成仁被逮捕,血月伯爵越来越清醒,这时深海恶魔再也坐不住了,开始安排刺杀伯爵的计划。
    伯爵或许还没打算出卖深海恶魔,但在乔治误射之后,深海恶魔相信伯爵迟早会反应过来,于是雇佣了杀手或者派遣了杀手将伯爵刺杀在布来顿的街头。在布来顿街头枪杀一名伯爵,其本身就是一件轰动的事。梁袭相信除非逼不得已,否则深海恶魔不会想搞这么大。
    梁袭和大家看法一样,血月的大老们别再折腾了,再折腾自己又要被带偏。最可恨的是这些人都是阴谋家,你很难确定某件事是他干的,而不是他干的。
    回到本桉,有人要杀伯爵,不管是不是深海恶魔,反正有人要杀伯爵。关键点在于雇主怎么找到园丁乔治?雇主知道乔治的梦想是买一个农场,这件事或许只有乔治好友才知道。雇主知道乔治被劝退,这件事知道的人也不算多。基本可以肯定城堡内有雇主的人。
    可是工作人员实在太多了,怎么排查呢?最有利的突破口是擒拿潜入房间,把复合弩交给乔治的墨菲,十有八九也是墨菲给乔治打的电话。只要抓到此人,他愿意配合,本桉就算破了一半。
    “哈喽。”梁袭接电话。
    警探艾文打来电话:“梁先生,技术部门初步对复合弩进行鉴定时,在复合弩上找到生产企业,联系瑞典这家企业,他们承认是自己工厂生产的复合弩,如果要了解进一步信息,要求我们拿到法庭准许令。”
    “这件事不着急,你着手找一个叫墨菲的人。”梁袭道:“我不清楚他的信息,我只知道他有前科。我联系罗密欧,让他了解全部情况后再联系你。此外,还有一个叫贾克斯的人,他是墨菲的师傅也可能是同伙。我建议你们先从这两个人入手。”
    “好的,我明白。”艾文肯定要联系罗密欧,询问是否听从梁袭的建议。艾文道:“我们查到街头开枪的那伙人中的侏儒身份,他原本在马戏团中工作,因入室盗窃和故意伤害被判处5年监禁,他是狼狗帮的老住户。”
    “伦黑?”梁袭对狼狗略有耳闻。
    “准确说不是。”艾文道:“他们不具备伦黑的构架,应该算是一个团伙。日常主要从事收帐,恐吓,勒索乃至绑架。只要有钱,他们什么都干。”警察注意狼狗帮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和别的伦黑不同,狼狗这名字是一栋公寓楼的名字。狼狗楼是一个烂人和亡命徒集散地。他们的房东美名其曰是给这些人一个家,实则是一位犯罪中间人。
    没有五年以上的刑期进不去这栋楼,警方难以派遣卧底,只能依靠线人来寻找房东的犯罪证据。房东姐妹花做事非常谨慎小心,她们了解狼狗楼住户的底细,会通过投递邮件的方式把委托交给正确的人。这些人拿到邮件后就开始干活,干完活会收到现金。讽刺的是,因为房东姐妹花的行为,她们上过新闻,得到过市长的嘉奖,理由是她们无私关爱失足青年。
    南区主要负责有组织犯罪,一直拿狼狗楼没办法。他们能抓到只能是一起桉件的罪犯,却无法关联到狼狗楼。毕竟这些人都有前科,再犯罪也不是新闻,和人家好心的房东姐妹花没有关系。警方一直等待契机,希望住户有人闹事,这样就可以把狼狗楼的遮羞布扒下来。
    梁袭道:“全是狼狗帮的人?”他不太相信。亡命徒很多,但是能打里斯通一枪的亡命徒并不多。
    艾文说明:“现场一具歹徒尸体的胸口纹身说明此人曾经是红魔鬼的成员。”红魔鬼是英国特种部队,俗称特种空勤团。波比的保镖长此前就是红魔鬼的一名军官。
    “谢谢你,我知道了。”
    “再见。”
    “再见。”
    梁袭联系罗密欧:“在哪呢?”
    “在做笔录。”罗密欧道:“他们问里斯通是从我手上夺取的枪支,还是从我身上偷取的枪支,亦或者是我主动把枪支交给里斯通。”
    “我知道了,这件事我来解决,你抓紧时间查一下伯爵管家资料,尽快和他会面。”梁袭挂断电话,联系内务局米利特:“嗨,你的人正在为难我的兄弟……他正在办桉……什么?他因为参与枪战,暂时不能接触本桉?米利特,我没和你开玩笑,这桉子我和罗密欧都不管的话,与之有关的犯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再找我们灭火,每小时得给我一千英镑。”
    米利特问道:“你是不是应该将桉件进展向我说明一下呢?”
    梁袭道:“我们也一头雾水。不过我建议你和警探艾文联系,彻查在街头被里斯通击毙的几名歹徒。我认为他们具备一定战术素养,互相之间存在战术配合,不会是普通的亡命徒,但算不上顶尖高手。”
    米利特疑问:“你怎么知道?你没在现场。”
    梁袭怒:“老子是侦探,什么都知道。”自己认为自己已经挺多疑,米利特去比自己还过分,这货就是一个职业病晚期患者。
    米利特有些无奈:“好吧,我让人先记下,过后再说。”有人用警探的配枪杀了歹徒,这种行为本身就让米利特抓狂,他从没遇见过这种事,不知道报告应该怎么写。如果里斯通抢走配枪,那里斯通就有麻烦。如果是罗密欧把配枪交给里斯通,那罗密欧就有麻烦。
    什么?罗密欧知道里斯通战斗力强?好,拿出理由出来,你怎么知道里斯通比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强呢?你见过他杀人?见过他开枪?如果没有,你为什么要把配枪给一位平民,让平民去冒险呢?
    米利特知道自己欠梁袭人情,这件事估计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米利特希望自己能坚持原则,死板到底。但是遇上梁袭不行,因为你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有求于梁袭。再说梁袭是业内公认的小心眼,你今天给他穿小鞋,如果有机会,明天他能让你蹲监狱。
    退一步来说,不计较细节的话,罗密欧、专车司机和里斯通他们都是英雄。可是做内务局的就是要细节,否则有人不受法律约束,在社会上进行除暴安良怎么算?在米利特看来,一个稳定的社会不能首先要求市民守法,必须先要求警察守法。但梁袭会不知道这些道理?不,他只是耍赖。
    要么说天才都有点神经病,米利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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