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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变 第104节

    明达走过去,按住他的肩膀,让他重又躺平:“你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要起来。”
    明卉也过来,搭上明轩的脉博,即使是明卉这样的半吊子,也能感觉到明轩脉像的变化。
    “姑姑,我的病,好了吗?”明轩期待地看着明卉,那位老爷爷把一根黑色的长针朝他扎过来时,他便没有知觉了,再醒来时,便已经躺在炕上了。
    明卉把他的小手重又放到被子里,又摸摸他的小脸,脸蛋也比刚回来时有了温度,小家伙正在慢慢好转。
    “嗯,你的病已经好了,但是你病得太久,所以要再将养几日,等到你身上不疼了,就是完全恢复了。”
    “真的只要再养几日便好了?”明轩的眼睛明亮清澈,如同被清泉冲洗过的黑曜石。
    “是啊,大夫说了,只要几日。”明卉笑着说道。
    “我病好以后,能和二哥一起去学堂吗?”
    他去过学堂,可是只坐了半日便支撑不住了,还被其他小朋友耻笑,他是哭着回家的,从那以后,他便留在家里读书了,他很羡慕二哥明庭,可以到学堂里念书。
    明卉点头:“当然可以。”
    明达笑着摸摸他的脑袋:“到时大哥送你去学堂,若是那些臭小子欺负你,大哥去揍他们。”
    明轩咧开小嘴笑了,只是说了几句话,他便很累,又沉沉睡去。
    霍誉告辞,明卉送他出来时,低声问道:“葛巫没说什么?”
    霍誉失笑,想瞒住这个小丫头真不容易。
    他压低声音:“葛巫说明轩体内的是子蛊,血蛊有个特点,便是母蛊与子蛊不能相隔太远,明轩体内的子蛊能够彻底拔除,还要多亏这次的母蛊离得远了。”
    明卉一怔,立刻反应过来:“母蛊在保定,一直都在保定?”
    “嗯,葛巫说,血蛊不同于其他蛊虫,一旦母蛊远离,子蛊便不能顺利养成。明轩体内的血蛊成熟在即,说明在这之前的六年里,母蛊一直都在,你悄悄把明轩带去满城,又从满城来到京城,母蛊没能及时跟过来,否则,今日明轩体内的子蛊也不会顺利清除。”
    明卉的眉头蹙起,她虽不懂蛊术,但是也听说过母蛊子蛊的说法,传说情郎要去远方,姑娘便在情郎身上种下子蛊,而她自己身上的便是母蛊,一旦情郎变心,没能如期回来找她,便会死得很惨,而姑娘也不能独活。
    “啊?这么说,那个下蛊的人就在保定?”明卉问道。
    “我问过葛巫,他说血蛊很特殊,用来养蛊的血葫芦甚是难得,但是母葫芦却要求不高,只要是生育过的女子,都能成为母葫芦,葛巫口中的母葫芦,就是身有母蛊的人。因此,血蛊的母蛊不会在下蛊之人自己身上。”霍誉耐心解释。
    明卉听得毛骨悚然,这什么血蛊,也太诡异了吧。
    “现在明轩身上的子蛊被拔除了,他不会成为血葫芦,那母蛊呢,会死吗?”
    霍誉摇头:“这个我没有问,葛巫当时也很累,只说了几句话便闭目打坐了,我便带着明轩出来了。”
    明卉想起被当成那个被当成明轩抓走的小不点,说道:“也不知道大哥那边查到了什么。”
    当时,霍誉急着去满城,只是让明大老爷详查府里的人,并没有留下来等消息,因此,他并不知晓那两名护院的事。
    当天晚上,明卉便给明大老爷写信报了平安,又说了明轩还要休养几天才能回保定,并且,明卉也把母蛊的事说了,让明大老爷留意一下,枣树胡同附近,最近有没有女子有异样。
    次日一早,明卉的这封信便通过飞鱼卫的专用驿道送往保定。
    明轩在炕上躺了一日,便好了大半,虽然还是没有力气,但是身上的酸痛减轻,他能靠在大引枕上,听明达给他讲故事。
    明卉亲自下厨,做了红烧兔肉、酿豆腐、葱炒耳丝、萝卜丸子和冬笋火腿野鸡汤,明轩吃了不少,明卉良心发现,装了食盒,让汪安给霍誉送过去,刚好朱云和苏长龄也在,看到汪安送了食盒过来,便赖着不肯走,霍誉只好让他们留下来用饭。
    第190章 骆驼
    吃饱喝足,霍誉过来看望明轩,这才听明达说起,今天的午饭,竟然是明卉下厨做的。
    霍誉……
    早知这是小姑娘亲手做的,他连菜汤也不会便宜那两个臭小子。
    “小姑父,你看,我小姑姑心灵手巧吧,不但会制香,还会煮饭烧菜,对了,小姑姑还会扎针呢。”
    明达没有吹牛,上次他亲眼看到,明卉给明大老爷扎了针,明大老爷睡了一路。
    明卉自幼在道观里长大,她懂医术,霍誉并不吃惊,令他惊讶的是明达说的那句“制香”。
    “你姑姑还会制香?”霍誉问道。
    “当然,小姑姑制的香,比起花千变的,也毫不逊色”,生怕霍誉不相信,明达说道,“这可不是我说的,明雅和明静全都这么说,她们两人出嫁用的熏香,全都是小姑姑送给她们的,每人送了一大口袋。”
    霍誉相压下心中的惊讶,他家小姑娘竟然会制香,而且还是制香高手。
    那他之前送的香,会不会还不如明卉自己制的?
    是啊,小姑娘很喜欢用香,哪怕只在满城小住几天,都会随身带着香炉香料,还有她身上,总会萦绕着澹澹的清香。
    霍誉微微勾起嘴角,他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只会说“香香”“臭臭”的小女娃。
    明达说得很对,他的小姑娘心灵手巧,而且还聪明伶俐,她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好,好上一百倍。
    明轩恢复得很好,又在炕上躺了三天,便能下地了,他缠着明达要去天桥,他还记得呢,明达说过要带他去天桥的。
    明卉也想去天桥,上次她来京城就没有去。
    天桥龙蛇混杂,霍誉不放心,决定陪着他们一起去。
    既然霍誉也要去,明卉便没有易容,无论是骁旗营还是飞鱼卫,都是皇帝亲卫,以霍誉的身份,身边有一个查不出来历的陌生人,反而会引起怀疑,平添些不必要的麻烦。
    明卉做男装打扮,十六岁的少女,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都和十二三岁时不同了,即使她穿上男装,也能被人一眼看出,她是女扮男装。
    果然,到了天桥,明卉便看到好几个像她这样女扮男装的女子,她们大多都是跟随自家夫君或兄长一起出来玩的,快过年了,天桥比往常又热闹了几分,人挤人,人挨人,若是不穿男装,真的是很不方便。
    霍誉护着明卉,明达护着明轩,汪安则护着朵朵,别看这小丫头力大如牛,可她看上去太小,万一被拍花的拍去,力气再大也没有用。
    这一路上,明卉目不暇接,练杂耍的、喷火的、变戏法的,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的昆仑奴,也不怕冷,大冷天赤着上身,表演钻火圈。
    再往前走,一个打扮成胡人的小伙子,牵着骆驼,两文钱可以骑骆驼,五文钱便能骑着骆驼走一圈儿。
    很多小孩子要骑骆驼,大人担心孩子摔下来,不肯答应,小孩子又哭又喊好不热闹。
    明轩还是第一次见到骆驼,他也想骑,可又害怕,他连马都没有骑过呢。
    明达问他:“你想骑吗?”
    “会不会摔下来?”明轩怯生生地问道。
    “应该不会吧,大哥在下面接着你,不会让你摔到。”明达说道。
    明轩却看向霍誉,他后来想起来一些事,那天大夫给他看病时,小姑父一直都在陪着他。
    “小姑父,你能不能在下面接着我啊?嘿嘿。”明轩讨好地看着霍誉。
    霍誉拍拍他的小脑袋:“好,姑父保护你,保证不会让你摔到。”
    说着,霍誉一把抱起明轩,一直把他抱到骆驼面前。
    那个小伙子连忙让骆驼跪下,霍誉为把明轩放到驼峰之间,让他抓紧缰绳,骆驼缓缓站起来,霍誉对小伙子说道:“先走一圈儿。”
    小伙子大喜,旁边那些人,只是看,却没人敢让孩子骑的,还是这位大方,一说就是先走一圈儿,看来,若是孩子喜欢,还能多走几圈儿。
    小伙子没有猜错,明轩开始时非常紧张,他人小腿短,脚丫踩不到蹬子里,只能紧紧夹住骆驼的身子,紧张得手心里都是汗。
    他害怕地去看霍誉,便对上霍誉鼓励的眼神:“向前看,不要紧张,也不要太用力,放松,再放松。”
    渐渐的,明轩不害怕了,骆驼很温顺,带着他缓缓走了一圈儿,霍誉一直跟在骆驼身侧,保证明轩的安全。
    “再来一圈儿。”霍誉笑着说道。
    明轩也笑了,他看到大哥竖起大拇指,小姑姑冲他招手,他还看到好多小孩,正一脸羡慕地看着他。
    走完一圈儿,又是一圈儿,明轩骑在骆驼身上走了六圈儿,直到有小孩子大声喊“你还有完没完,我们也要骑”,他这才意犹未尽地说不骑了。
    骆驼重又跪下,霍誉要抱明轩下来,明轩摇头:“我自己可以下来。”
    在一大群孩子羡慕的目光中,明轩小心翼翼地下了骆驼,从一个小女孩身边经过时,小女孩对他说道:“小哥哥,你真勇敢。”
    明轩从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是病秧子药罐子,生平第一次,有人说他勇敢,原来他也可以很勇敢,原来他也可以像其他小孩一样,逛天桥,骑骆驼,以后他还会上学堂,他会长成强壮的男子汉。
    看着明轩欢快明亮的笑脸,霍誉低声问明卉:“你想不想骑骆驼?”
    明卉从小在云梦山长大,也没有见过骆驼吧,小丫头胆子很大,还会骑马,想来也会想骑骆驼走几圈吧。
    明卉摇头:“不想。”
    她又不是小孩子,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前世,她骑过无数次骆驼,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骆驼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霍誉以为明卉是不好意思,压低声音说道:“没关系,我看这里有很多女子,不会有人说什么,你想骑,我陪着你,你不用害怕。”
    明卉无奈:“骆驼是要在沙漠里骑的,在这儿,有什么意思啊,就是哄小孩玩的。”
    话一出口,明卉有些后悔,连忙补救:“我是在游记里看的啦。”
    正在这时,一个清脆婉转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誉哥哥,你怎么在这儿?”
    第191章 你认错人了
    誉……哥哥?
    明卉仰脸去看霍誉,霍誉神情平静,就像是压根没有听到。
    “天桥有家演参军戏的,据说很好看,想不想去看看?”霍誉说道。
    明卉也只是听说过参军戏,却从未看过,保定府没有,前世在西北也没有。
    她正想问问明达和明轩要不要去,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而且声音的主人已经分开人群走到了他们身边。
    “誉哥哥,真的是你!”
    声音很大,就连明达和明轩也听到了,两个人齐齐看过来。
    这一次,不用回头,明卉也看到了来人。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和来天桥的大多数年轻女子不同,她没有穿男装,就做女子打扮,一身火红,皮肤微黑,五官深邃,棱角分明,略显突出的眉骨、红艳的双唇,如同一朵盛开的红花,粗犷艳丽,带着不属于这里的异域风情。
    她不是汉人,至少不是纯粹的汉人!
    明卉在打量眼前的浓艳美女,美女却连个眼角子也没给她,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盯着霍誉:“誉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红云啊。”
    霍誉神情冷漠,眉头微锁,不耐烦地说道:“抱歉,你认错人了。”
    说完,他拍了拍明卉的肩膀:“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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