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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故人

    少年身上带伤,右手臂力奇大,铁枪挥舞间只看到他身体边四处都是枪影,怕是有几十人围攻也近身不得。
    林天揉了揉眼眶,这少年使枪的路数似乎对上的不是一个敌人,而是成百上千的敌人。这枪法单打独斗过于浪费,正适合冲锋陷阵,上阵杀敌。
    没等林天开口,青牛老马识途一般顺着小道朝农家走去。再走近一些已经能感到枪风刺骨生寒,少年枪法威猛,风采慑人,林天在心中暗叹了声好,此子假以时日,必然是驰骋疆场的不世猛将。
    “好枪法。”
    看到高兴处,林天不由喊出声来。
    少年闻言,翻甩一枪,把地面砸出条一米多长的枪痕,收身挽了个枪花,定眼看向林天。
    少年眼神纯净毫无杂质,偏偏又夹杂着不符合他年龄的忧国忧民之意,似乎天下兴亡都负于他一人双肩。林天只觉一股正能量扑面而来,精神也振奋了不少。
    “兄弟好枪法,不知道附近可有个叫秦佚的老者居住?”林天下牛抱拳道。
    少年把枪横拿在右手,双目直视林天道,“你认识我师父?”
    哈哈……林天心头大喜,踏破铁鞋无觅处,柳暗花明又一村啊,终于找到个知根知底的熟人了。
    “秦佚大叔在哪?快带我去见他。”
    少年微微皱眉,黯然道,“他被下了天牢。”
    林天脑袋有些懵,停了停再问,“你是说他犯了律法?被下了大狱?”
    “不是大狱,是洛阳的天牢,河东道军部直接来抓人押解去洛阳的,”
    少年转身从屋里抬出两张椅子,摆了张原木桌,泡了两杯粗茶。林天趁机探头往屋里瞅了瞅,家徒四壁,依然保持着十几年前的朴素风格。再回头看院子旁边的狗窝,青石垒成的狗窝苔痕斑斑,窝前的破碗积满了雨水,也不知道是没养狗,还是已经被饿跑了。
    这就是自己以前的婴儿床啊,狗窝依旧,狗妈妈去了哪里?
    “这么多年,你们生活还是没一点起色吗?”林天从怀里摸出一两银子,递给少年。
    少年不接,摇头说,“马上就会好起来了,昨天我才领了四两银子,生活足够。”
    “秦佚大叔到底犯了什么律法,会被抓去洛阳?”林天立刻收回银子。
    少年捏着茶杯,怒气从眼里升腾而出,“妄议朝政。”
    “他一个山野村夫,怎么会妄议朝政,为啥不是永定府军部处理,会被带去洛阳?”
    林天有些诧异,按说一个普通人,就算说出再大逆不道的话,也不可能河东道军部越过永定府军部来抓人,更不可能被直接送去京都洛阳处置。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武相慕容明光那老匹夫一直觊觎师父的帝王之术,想拉拢师父,师父从来都是把来示好的官员打了出去。明光**绝不会让师父落在正明帝手里,这次不管从与不从,都凶多吉少。”
    少年目中满是恨意,也有无奈。他一毫无背景的少年,要在权倾朝野的武相明光手里救出师父秦佚,又谈何容易。
    “妈的,这个世道没王法了吗?这个武相慕容明光是什么路数,等我考取文位告上金銮殿,让他丢官下狱。”
    “明光是当朝武相,太后的亲弟弟。大夏朝一百七十位武进士,一千二百六十余文进士,大半是明光老贼的门生。武举人、文举人之中更不知道有多少是老贼的党羽。我欲去京城洛阳探监,没走出河东道就被军部的人挡了回来,如果不是河东道书院执院唐文颂相救,我霍云鹏现在只怕已是路边枯骨。”
    少年霍云鹏虽然话语里愤懑不平,眼神依然清澈,面目间正气凛然。
    林天暗暗点了点头。受此大波折,他恨得只是世间不平事,对自身的遭遇反而不怎么在意。此人不凡,胸中有山河。
    “云鹏兄说得了四两纹银,可是昨日也参加了童生考试?”
    “嗯,我当时也在第九考厅,不知道哪个考生试场做出了武举战诗,文气直冲屋顶,把整个考厅都炸塌了。永定府又出了个不世奇才,永定府之幸,大夏国之幸啊。”
    霍云鹏眉目间露出喜色,看得出是真心为此事感到欣喜。
    又不是他中举,高兴个什么劲?
    霍云鹏无私的胸怀让林天脸上发烧。记得前世他都是扎小人咒骂公司比自己业绩好的同事,有时候还会打小报告,暗里使绊子,恨不得业绩第一那同事出门就被车撞死。
    “云鹏兄,不知道怎么才能救出秦佚大叔。”
    “哎……”霍云鹏长叹一声,语气开始低沉。
    “现在大夏百姓知洛阳有正明帝,军部、文部只知洛阳有浩仪太后。慕容一族权倾朝野,内有武相明光把持朝政,外有靖国元帅明珠统领一百八十万西凉大军。想要救师父只有考取功名,进儒殿面亚圣,当面请亚圣裁夺。”
    霍云鹏说到此处,霍然站起,“就算放弃才气灌顶的机会,我也要在亚圣面前历诉明光老贼之罪,救师父出天牢。”
    “好,我们一起考功名,面亚圣,救秦佚大叔。”林天听得热血沸腾,也站了起来。
    青牛仰头,哞哞嘶鸣,看来也很赞同两人说法,转过狗窝直接进了个残破的牲口窝棚。林天搔了搔脑袋,青牛应该是来过这里的,这一定秦佚大叔的家。
    “你和我师父是怎么认识的?我怎么没听他说过有你这么个小孩朋友。”岳鹏皱眉,哪有人这么自来熟的,这话也说的太突兀了些。
    “秦佚大叔可是每两年要去一次终南山访友,他可提到终南山有他收养过的一个小道童?”林天讪然道。
    “你就是那个猪生狗养的牛踢儿?”霍云鹏两眼放光。
    林天黑着脸,无奈道,“对,我就是那个被蠢牛踢过脑袋的牛踢儿。”
    霍云鹏呡着嘴唇强忍住笑,右手狠狠拍在林天肩头,“兄弟,你回来了就好,先坐坐,我去市集买些酒菜,今天我们一醉方休。”
    “等等,能看看你平时做的诗词吗?”
    确定霍云鹏是秦佚的徒弟之后,林天很有亲切感,担心一个常年习武之人,在文学上的造诣会差强人意。
    霍云鹏进屋拿出一张粗纸放在桌上,“这是我昨日考童生做的战诗,我默了下来,你看看,我去市集买酒肉。”
    “给青牛买筐红萝卜。”林天对着他背影喊。
    他一个伤残人士,干嘛不骑青牛去街上买东西。林天扭头,青牛已经在牲口棚里歪七扭八地睡着了,不时甩甩牛耳朵,驱赶蚊虫。
    拿起有些咯手的粗糙纸张,上面抬头用淡墨写了三个大字:夜战策
    粗纸淡墨,看得出霍云鹏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字迹虽然工整,总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纸上墨痕浅淡,写着几十个字,似乎是首七绝。
    夜深枪戟裹套套
    轻蹄战马口塞好
    将士皮鞭轻轻撩
    潜入敌营滴蜡烧
    读完纸上这几十个字,林天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觉得心口一股一股地疼。霍云鹏写的这是啥jb玩意,还想考童生?!
    套套、口塞、皮鞭、滴蜡都齐活了,霍云鹏描绘这夜战场景还是很生动销魂的,不过崇圣书院批卷的执院又不是窑姐儿,会吃他这套?
    林天把纸抬高,对着太阳瞅了半晌,又斜着看,歪着看,倒着看……最后含了口茶水喷上去,再进屋找个根蜡烛烤干,依旧没看到半分才气显现。
    没半分才气,甚至文采都欠奉。只有直白的战术阐述,虽然很实在,但也太浅显了些。如果让他仔细阐述如何用兵夜里偷袭敌人,也许能玩出点花样。
    武功再好又有什么用?大不了一个打五个。
    乾元大陆法则才气为尊。没有才气灌顶,得到文位,让文心驱动才气临阵书写诵读本位战诗,屠敌十丈。怎么去驰骋沙场,做那万人敌的不世猛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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