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淑慧手心似乎掐出了鲜血,抬手抚向胸口,慢慢平复呼吸,凝声道:“他做这一切只是为了顾笙?”
“为什么不说他在一箭双雕呢?我出事,你和我爸爸自是无暇顾及鑫耀,他一方面牵制陆家对顾清欢施加援手,另一方面情感要挟顾笙。07年,所有人都是他手中的棋子,借用别人的手害死顾清欢,顾行远出事,沈雅难撑大局,每天都有人前去顾家追债,暴力恐吓,在沈雅六神无主之际,利用亲情,联合沈雅设计了一出私闯民宅的好戏……2012年,我把寻找顾笙的重点转移到了洛杉矶,他知道私宅主人出事,干脆送走了顾笙。2013年,我收到了美国的来信,这才知道顾家搬迁到了西雅图。顾城告诉我,阿笙结婚了。我知道,那个人除了是韩愈,不会是别人了。”陆子初脸色越来越暗,不怒反笑:“妈,别说你了,若不是2011年年末得知私宅主人和韩愈有来往,我怎么会想到曾经某时某日,我表哥会在我不设防的情况下毁了我的事业,夺走了顾笙……”
陆子初说着,随手把吃了一半的苹果丢在桌面上,抽出几张面纸擦了擦手,端起面前温热的茶,并不急着喝,语气却是冷到了极点:“其实我要感谢他,他若不毁了我的事业,我又怎么会接管陆氏?又怎么会明白,良善在亲情面前有时候也可以不堪一击,所谓宽容是低能人才会把玩的游戏。若是一个人中了毒,就必须以毒攻毒。”他垂眸看着杯中茶,眸子狠狠一缩,“我跟你说这些,是想让你明白,我和韩愈早已回不去了,若是因为顾清欢,他故意栽赃陷害倒也算了,卖你,卖外婆和舅舅一个人情,只当07年走了霉运,不小心走错了门,但是妈……”
说到这里,陆子初忽然抬眸看着韩淑慧,一字一字道:“那个孩子有什么错?在我不知道的岁月里,她被人视作疯子,他既然娶了她,为什么不好好善待她?小时候,我告诉自己,他是我哥,所以很多东西是可以共享的,但惟独顾笙不行,每次见他,你不知道我需要用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克制自己不去掐死他……”
这话出口,却是再也没有兴致喝茶了,茶杯“砰”的一声砸在桌面上,惊得韩淑慧心头一颤,看着陆子初阴沉的脸,韩淑慧一颗心狠狠砸落到了谷底。
汽车内,寒风灌进车窗,宛如谁在无声呜咽,是谁在哭?
薛姨说:“太太,车窗关上吧,别回头感冒了。”
韩淑慧抬手抹了一把脸,这才发现脸上湿湿的。
所谓亲人相残,不过如此。
这晚回到卧室,阿笙已经睡了,睡颜沉静,浓密的黑发披散在枕头上犹如暗夜拉下的帷幕。
这一夜,陆子初失眠,凌晨才有了几分睡意,后半夜冻醒是因为被子全都裹在了阿笙身上。
打开床头灯,阿笙蜷缩着身体,被子一半压在身下,一半盖在身上,陆子初看了一会儿,嘴角有着淡淡的笑意。
t市天气不比杭州,这时候那边还算温和,但这边到了夜里却是寒气逼人,她刚回来难免有些受不了。
她这么睡着,不舒服是一定的,原想把被子抽出来重新给她盖上,怕是会惊醒她,想想也就作罢了,起身调高室温,又找了一床被子盖在她身上。
喜欢的人就这么心无城府的躺在他身边,陆子初心有渴望吗?怎会没有?潜伏在身体里的欲望在暗夜里流窜着,但最终没有尝试冒险,所以凌晨五点左右,她寻找热源,缩在他怀里时,他仅仅是伸出手臂环住她腰身,把脸轻轻贴在她柔软的头发上。
杜拉斯写过这么一段话:“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t大不再是记忆中的t大,有些树木移植了,增添了新的校舍,比07年更美,但却失了原味。
黄昏的时候,他们路过法学系教学楼,她指着其中一间阶梯教室外墙对他说:“04年夏末,我第一次遇见你,就是在这间阶梯教室里。”
说这话时,她转头看着他微笑,淡淡的,微不可见。
旧时光一去不复返,她早已不是那个穿着t恤、牛仔裤和帆布鞋抱着课本站在林荫大树下明媚微笑的少女,现在的她习惯在孤独和黑暗里温暖自己,但对于陆子初来说,不管是04年的顾笙,还是2013年的顾笙,都是长在他灵魂里面的人。
——阿笙,这一刻,幸福不再是灰飞烟灭。
阿笙早晨起床并未看到陆子初,梳头时,他才出现。
显然,他今日要去公司,虽然还没有穿上西装外套,但一身商界职场精英装扮却将他的身形勾勒的异常挺拔出众。
阿笙看到他的时候,他正靠着卧室房门,含笑看着她,眉眼间原本冷清的气质有着柔和的痕迹。
她笑了笑,对着镜子继续梳头,他和她都是寡言少语的人,在一起多是平静温和,不必刻意寻找话题,她觉得这样挺好的。
身后有脚步声走近,很快手中的梳子被他取走,阿笙也没阻止。陆子初修长的手指在她发间游移着,不可能很熟稔,透着生疏,但却不显笨拙,从镜子里望去,就连梳头这种事也能被他做的很优雅。
阿笙是个能够耐得住性子的人,关于昨晚韩淑慧都说了什么,又是什么时候离开别墅的,她并不主动询问。事事都要钻研透彻,苦了别人,也苦了她自己。
他在给她编发,麻花辫,很蓬松,放在一侧,透着几分随意和慵懒。是个很聪明的男人,这样的编发很适合阿笙不说,还能遮掩他不太娴熟的编发技巧。
陆子初站在阿笙身后,双手扶住她的肩,弯下腰同她一起看向镜子。镜子里,他和她贴着脸,那样的姿势让他嘴角笑容加深,“好看。”
阿笙没接话,因为不确定他指的是麻花辫好看,还是她本人好看。
“饿了吗?”陆子初站起身,掌心仍然温存的安放在她的肩膀上。
“还好。”
他牵她起身:“下楼吃早餐。”
早餐是陆子初亲手做的,他上楼叫她用餐前,应该就摆在了餐桌上,所以阿笙尝了一口,那粥温度适宜,介于温热之间,仿佛往昔,很多时候他要比她早起,牙刷毛巾和当天要穿的衣服都被他事先准备好,若是有时夜宿望江苑,赶着上课,来不及吃早餐,他也会在最快的时间内把打包好的早餐袋装进她的背包里,叮嘱她:“别忘了吃。”
有次吴奈晨跑回来看到,“啧”了一声,戏谑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阿笙是你女儿。”
她当时红了脸,如今却是脸色不太好,那粥原本很美味,况且又是他亲手熬的,尝了一口,却出神的发起呆来。
“发什么呆?粥要凉了。”陆子初坐在她对面,拿着筷子把菜夹到她面前,阿笙低头看着,餐桌上映出她的脸部倒影,浓粥热气氤氲,阿笙表情不甚清晰。
“你等一下要去公司吗?”吃粥间隙,她问。
“今天会比较忙。”陆子初沉默几秒,问她:“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公司?”
她抬眸看了他一眼:“不了。”
陆氏不是盛景,她就这么冒冒失失跟他一起去公司,算什么呢?
陆子初并不勉强,放下筷子,拿起勺子吃粥,漫不经心道:“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不确定。”
想了想,陆子初说:“我把陈煜留给你,如果出行的话,他开车送你,会比较方便一些。”
“我可以打车。”
他听了,淡淡地斜睨了她一眼,眸色却是带着宠溺的光:“孩子气。”
最终还是把陈煜留给了阿笙,陈煜送陆子初上车,陆子初先是含笑朝阿笙挥了挥手,转身时,笑容渐消:“别让人接近顾小姐。”
“我明白。”
昨天t大牵手照今天一大早就遭曝光,虽然只是背影照,但任谁都能看得出来,那个男人是陆氏掌权人,至于女子,同样是个背影,但却众说纷纭,众人对她的身份十分好奇。
陆子初是这么想的,他若和阿笙在一起,那么他们的事情早晚都会有人知道,凡事一步一步来,他不能一直把阿笙藏在黑暗里。
这一天晨间早报,仅仅因为陆子初一张牵手照就占领了头条位置,在t市造成的轰动不下于之前任何一段绯闻。
众所周知,陆子初之前就算闹绯闻,也只是看似约会罢了,再不济摄像角度偏差,偶尔会出现暧昧情形,但这次没有任何作假,是货真价实的牵手照。
照片曝光的那一刻,周围熟识的人,面色各异。
t市仲春路:石涛外出吃早餐,不算太大的早餐店里,正在放着早间经济快讯,听到陆子初的名字时,石涛还在喝豆浆,却在听到“陆氏负责人和陌生女子在t大门口公然牵手”等字眼时,一口豆浆险些喷出来。
画面中的女子,虽然只显露背影,却是阿笙无疑。
市医院:夜间有伤患急需动手术,吴奈坚守到了早晨,回到办公室,只觉得太阳穴都是疼得,突突的跳动着,难受着呢!
办公室电话响起,他是不愿意接的,终究抵不过魔音绕耳,电话是石涛打来的。
“阿笙什么时候回来的?”石涛直接开门见山。
“什么?”吴奈没听清。
“赶紧看新闻。”
楚家餐厅:楚楚下楼见父亲盯着报纸脸色难看,好奇之下,走近看了一眼。
“财团巨擘携新欢现身母校,绯闻还是真爱?”
楚楚心头狠狠一瑟,恍惚中父亲似是开口问她:“顾笙吗?”
唐家厨房:唐汐系着围裙,拿着打蛋器熟练的打着鸡蛋,垂眸看着吧台上放置的晨间报纸。
程岩下楼时见她拿着鸡蛋碗,盯着报纸发呆,走近看了看,有些明白了:“认识?”
这里所说的认识,很显然指的并不是陆子初,而是画面中的女子,唐汐和陆子初关系素来交好,十几年的交情,感情有时候比他这个丈夫还要好,吃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