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没错,”哈福森说,“鉴识人员在那条小路上采集到的靴子脚印中,有一组是四十五号的战斗靴。他们分辨得出是什么牌子,因为靴子还很新。”
    “你知道谁会穿战斗靴吗?”
    “哦,当然知道,战斗靴是经过北约组织认证的,很多人指名要穿,尤其是在斯泰恩谢尔市。我还看过几个英国足球流氓穿着战斗靴。”
    “对。光头族。靴子少年。新纳粹分子。你找到照片了吗?”
    “有四张,两张是在阿克尔小区工坊拍的,两张是一九九二年贝利兹青年中心外的示威照片。”
    “他在照片里戴帽子吗?”
    “戴,阿克尔的照片有。”
    “是战斗帽吗?”
    “我看看。”
    哈利听见哈福森的呼吸冲击着话筒,噼啪作响。哈利在心中做了个无声的祈祷。
    “看起来像贝雷帽。”哈福森说。
    “你确定?”哈利丝毫不掩饰心中的失望。
    哈福森十分确定。哈利大骂粗话。
    “说不定靴子会有用处?”哈福森谨慎地提出。
    “除非凶手是白痴,不然他早就把靴子丢掉了。他懂得把雪地上的脚印踢散,就已经说明他不是个白痴。”
    哈利拿不定主意。他心头再次浮现一种感觉,突然,他心中确认了凶手是谁,但也知道这样很危险。危险的原因在于这让他排除了所有恼人的怀疑,排除了那些照片中细微可见的矛盾。而怀疑就如同一盆冷水,当你十分接近凶手时,一定不希望被泼一头冷水。过去哈利也有过如此确定凶手的经验,结果却不幸证明是误判。
    哈福森开口了:“斯泰恩谢尔市的警察都直接从美国订购战斗靴,所以能买到战斗靴的地方并不多。如果这双战斗靴几乎是全新的……”
    哈利立刻明白了。
    “很好,哈福森!你去查出谁会卖战斗靴,从出售军队剩余物资的商店开始查。然后拿照片去问,看有没有人记得卖过他一双战斗靴。”
    “哈利……呃……”
    “我知道,我会先取得莫勒的同意。”
    哈利知道要找到一个记得所有买鞋客人的售货员,概率极低,但如果这个客人的脖子上有“胜利万岁”刺青,那么概率可能稍微高一点。反正去查吧,正好让哈福森学到命案调查工作有百分之九十是在浪费时间。哈利挂了电话,打给莫勒。犯罪特警队队长莫勒听完哈利的所有陈述后,清了清喉咙。“很高兴听见你跟汤姆终于有了交集。”他说。
    “哦?”
    “汤姆半小时前打电话给我,说的话跟你几乎一模一样。我准许他把斯韦勒·奥尔森带来署里问话。”
    “哇。”
    “绝对同意。”
    哈利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莫勒问他还有什么事,哈利只是含糊地说了声“拜拜”,就挂上电话。他转头朝窗外看去,只见施怀歌德街已开始涌入高峰时段的人流车潮。他选了一个身穿灰色外套、头戴老式帽子的男子,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看着他慢慢走过,最后离开自己的视线。哈利感觉自己的心跳已差不多恢复了正常。克利潘。他几乎已把克利潘抛到脑后,但这时它如同宿醉般朝他袭来。他心想,该不该拨打萝凯的内线电话?却又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此时,奇怪的事发生了。
    他的眼角余光看见窗外有个物体正在移动,起初他分辨不出那是什么,只见那个物体迅速接近。他张开嘴,但脑部企图组织并喊出来的话语,未能抵达他的口腔。一声轻柔的“砰”传来,窗玻璃微微震动。他坐在椅子上,凝视窗玻璃上一块湿润的地方,一根灰色羽毛粘在那里,在春风中微微颤抖。他一动不动,接着抓起夹克,朝电梯跑去。
    63
    二〇〇〇年五月二日。毕雅卡区,库克利街。
    斯韦勒调高收音机音量,一边慢慢翻阅母亲新买的女性杂志,一边收听新闻播报员讲述贸易公会领导人最近收到恐吓信的新闻。客厅窗户正上方的排水槽仍在滴水。斯韦勒高声大笑。那些恐吓信听起来像是罗伊·柯维斯那帮人搞的鬼,希望这次信里没有太多拼写错误。
    他看了看表。今天下午赫伯特比萨屋一定爆满。他口袋里连半克朗也不剩,不过这星期他修好了家里那台威法牌旧吸尘器,老妈可能愿意借一百克朗给他。去他妈的王子!上次王子答应斯韦勒“再过几天”就会把钱给他,结果一转眼过了两个礼拜,这几天他的几个债主又开始放狠话威胁他了。最糟的是,他在赫伯特比萨屋的桌子被别人霸占了。看来丹尼斯汉堡店斗殴事件完全褪色只是迟早的事。
    上次他在赫伯特比萨屋,心头就涌出一股无法抑制的冲动,想站起来大喊在基努拉卡区杀了那婊子女警的人是他。最后他奋力一戳,鲜血喷涌而出,那女人死在尖叫之中。他觉得没必要提到当时他不知道那女人是警察,也没必要提到他见到鲜血之后差点呕吐。
    去他妈的王子!王子从头到尾都知道那女人是警察。
    斯韦勒赚到了钱。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个事实,但是他还能怎样?事后为了小心起见,王子禁止斯韦勒打电话给他,说是得先避避风头。
    外面大门的铰链发出尖锐声响。斯韦勒站了起来,关上收音机,快步走进走廊。上楼梯时,他听见母亲踩在碎石道上的脚步声,然后进了自己房间。这时,母亲将钥匙插入门锁的丁零声响了起来。母亲在楼下找东西时,他站在卧室中央,端详镜中的自己。他抚摸自己的头皮,感觉仅一厘米长的头发如同刷子般摩擦手指。他下定决心,即使四万克朗拿到手,也要去找份工作。他讨厌待在家里,而且老实说,他也讨厌赫伯特比萨屋那些“同志”。他厌倦了跟那些前途迷茫的人混在一起。他在技术学院上过“强电”这门课,而且他擅长修理各种电器。很多电工都需要学徒和助理。再过几个星期,他的头发就会长长,盖住后脑的“胜利万岁”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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