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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风之际,假以之情(腹黑温柔攻) 作者: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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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风之际,假以之情(腹黑温柔攻) 作者: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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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你累了,还可以回来的。”

    而这句话的意思明摆了,我永远在心里留个地儿给你,等你想回来时,不怕没地容不下你。

    于是,说到这里大伙儿也就知道谭斌他戏份是没了。

    这也理所当然,谁叫亲娘我就特恨一帅哥又是天生好攻的忠犬给一有变态心理的女王?

    咳咳,于是咱重新开始说三爷的故事吧。

    三爷出国后,也没找谁去,就一头扎进了东南亚那边。

    哦?你问我三爷到哪里去干嘛?

    哦。那我要说下了,东南亚那边有三业,毒品、卖淫、外加还有一黑帮。

    白天归警察管,晚上归帮派管,治安彻底成了问题。

    估计你们也猜出来了,三爷就在这儿扎根洗礼了。

    从开始倒卖毒品到军火,然后再到走私各种货物。三爷也算是磨打滚爬地白手起家地一点点混起来了。

    等到三爷可以像以往那样扬起下巴,横眉冷目,甚至可以跟一桌人撩话摆脸色时,已时过境迁。

    从一开始的当混混帮人砍人,到后来找混混替自己砍人,三爷他整整花了十年的功夫。

    直到三爷和北美南美的黑市上的那个教父合作时,三爷人也四十了。

    这十多年的时间说短也不短,说长呢,它眨眼就过去了。

    没沧海桑田,也有隔世春秋了。

    三爷那点事儿5

    所以当徐文在某次聚会上见到带着闫家兄妹入场的三爷时,也有些恍如隔世。

    那句话叫什么来着?哦哦哦,十年如隔日。(捂脸)

    人嘛,还是当年那人。

    说白点,岁月压根就没在他那张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可说起来他又不是当年的那个三爷了。

    理由也明摆着,现在的三爷完全可以假惺惺地端着红酒杯跟他站一块装亲兄弟了。

    这放以前那是大伙儿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当被三少三少的叫时,他也会装孙子般的跟你贫俩句。

    人早不是当年那只会意气用事的小子了,现在他每句话每个语调全透露着生意人的算计。

    曾经那个还算单纯、任性毛头小子早不在了,也成了那种明面上跟你谈笑风生,私下却早把枪口顶在你腰间的阴损家伙了。

    如果说谭斌让三爷变得肆意妄为的话,徐文就让他虚与委蛇了。

    哦?你要问我,徐文当初是怎弄的?怎偏偏就看上三爷这丫的?

    咳,你想啊。在一群尔虞我诈的阴损家伙里,突然有个肆意妄为的小子栽了进来,格格不入,却让人保护的没人敢动。

    然后那小子又别扭又时不时的跟你折腾几下,偶尔还口是心非的戳你那么俩下。

    这不痛不痒的,徐文不就当寻个乐子般的逗人家嘛。

    完了……这逗着逗着不就变味了嘛?

    所以徐文随后也想明白了,对这人自己也只能逗着,他扪心自问的,没谭斌那本事变着花样哄着三爷乐呵,那样的日子,自己没几年绝对未老先衰。

    可三爷这次回来,身边没有谭斌,这也是表明自己是单干的,咱没靠山了。

    这也给徐文挑明了一层意思:我不是当年的我了,起码我不会再需要靠你们哄着混起来的了。

    所以说人还当年那人,可心早不是了。

    徐文也做好李修回来会先拿自己开刀的准备了。

    人是再怎么变,骨子里那记仇的毛病,这是改不掉的。

    于是接下来就是又俗又狗血了。

    这俩人就慢慢虚与委蛇、暗渡乘沧吧。

    你笑着抽我一巴掌,我乐着踢你一膝盖。

    再狗血点就是俩人在床上慢慢滚来滚去滚来滚去滚来滚去滚来滚去(……)

    折腾了几年下来,俩人快筋疲力尽了,于是三爷快刀斩乱麻,一不做二不休的,狠心了。

    当接到徐文被送进局子里蹲号子的风声时,三爷立即来探监了。

    一见面,完全就和当年谭斌和李修一样。

    这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

    这回三爷才又恢复到以前那个三爷。

    挑着眉角,凤眼狭长,下巴微仰,气宇轩昂地对徐文说了:“你丫的当初掏空了谭斌他半辈子的养老金,老子如今不过是帮他给夺回来了,完了,有不满?”

    其实这句话你不能单看表面,你要衍生一下它的意思,那么咱换个理解说给你们听。

    你,徐文,欠谭斌的,我现帮你还了。这样咱俩间就没旁人了,也可以坐下来把之前的旧账算算了。

    嗯,这么说你们可能还有点没明白,我再换更清楚的说法给你听。意思就是:

    我俩之间基本没仇了,那还能继续发展不?

    说到这里,你明白了吧。

    人家女王大人求和了呢~(捂脸)

    太妖孽了不是?有这么对一个被你整进监狱的相好求和的吗?太变态了!

    (咳)

    其实后面也没什么可说了的,磨合期什么的,你们自行想象。反正到最后认输的绝对是徐文。

    道理就是那句:爱者先输嘛。

    其实在当年徐文就没舍得把李修牵制住,完了直接送谭斌见阎王。

    一是顾及和谭斌还有段时间的兄弟手足情。

    二来也是因为李修。

    谭斌其实就是他跟李修之间的那根刺,你拔了,它会血流不止,也许伤口一辈子都好不了。

    等万一再弄不好,伤口还会越来越大、情况越来越严重,那就别指望等伤口愈合的日子了。

    不然徐文当初怎么会默许了李琦送李修、谭斌离开却没再阻拦?

    所以说啊,爱者先输啊。

    三爷这局,赢定了。

    咳咳,故事说完了,都回家去吧。

    诶?你问我三爷为什么喜欢徐文?那我只能说他是个m。

    不然有好好的一忠犬不要,非得拽个有点鬼畜的小攻,这不是m的表现是什么?

    其实给我这么一说,我到觉得……徐文和谭斌都有被虐的倾向。(捂脸)

    好了好了,这故事就是想告诉你们。

    女王他不是一天就能练成的,女王的皮靴靴底必有一个忠犬哄着,一个鬼畜逗着,完了,还有一群龙套养着!

    咳,我又想笑了,于是……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

    ——————

    友:……

    壳:搞毛?

    友:这,丫是写给失眠人看的吧。

    壳:您真聪明,这就咱半夜睡不着起床散烟瘾整出来的。

    友:呵——(冷笑)

    壳:咳,我妈叫我回家吃饭了。

    友:真应该拉你去做人道毁灭。

    无聊的五十问

    于是……杯具了。

    后来写完一看我也挺囧的,100问这他妈的抽物到底谁发明的?他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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