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中的冷风非常刺骨,阴森之中透漏着点点鬼气,我们两个胆子虽然很大,但是大白天都处在这种环境下,任谁也难以平复。
沈爷一帮人一直没有停,他们好像对这个地方很熟悉,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以前来过,他们的装束,一看就是准备充足,反倒我和大个子,每走一步都要谨谨慎慎,生怕一脚踩错、万劫不复。
我们是沿着沈爷一帮人的足迹前行,按照脚印来看,他们一直在走直线,虽然山谷中有很多分支交叉,但是他们只走一个方向。
大个子一路都挡在我前面,我知道他肯定觉得我不太激灵,遇到紧急情况,应变太慢。走了一个多小时,还是看不到头,连个鬼影也没见,大个子有点不耐烦道:“还要走多久呀,这些鳖孙,怎么连个人影都看不见了?”
我笑着说:“有点耐心好不好,没看见他们就代表没发生意外情况。有他们给我们排雷,我们应该高兴才对。”
越往山谷深处,越阴寒,穿着军大衣,也抵不住这刺骨的阴风,太阳的光线已经完全看不到了,四周开始暗下来,我一看表才十二点多,这里已经像夜晚。
“前面好像有手电光?”大个子停下来,我找了一个高点,踮着脚一看,确实有手电光的反射,四五个光源,很远但是绝对肯定。
大个子说:“一定就是赘肉男那帮人,终于看见他们了。”
我说:“别高兴的太早,看样子他们是停下来了,肯定遇到什么麻烦。这样吧,我们靠近点,看看具体情况,”说着我拿出一把匕首递给大个子,让他防身,我这拿出一把小榔头,紧紧地攥在手心,万一遇到什么,这可是最好的武器。
我们没敢打手电,害怕他们发现,两人摸着黑,向前走了两百来米,现在终于可以看清楚一点。
山谷的尽头出现了一道石墙,巨大的石墙,既看不到高,亦看不到有多宽,sally所呆的地方,正处于石墙的中心位置,那里隐约能看见一个石门的轮廓,我很惊奇,这地方怎么会有人工开凿的东西,难道是先人所造。
sally手中拿着一个发亮的东西,很像夜明珠,这只是我的猜测,她将那东西放进墙上一个苹果大的石洞中后,“咔、咔、咔……”石门裂开一道缝隙,突然一股强大的旋风从门后吹出来,紧接着各种怪叫,嘈杂纷乱接踵而来。一大片漆黑的东西,飞出来见人就抓,两个夹克男的脸,已被抓破,而这些黑物见到血以后,显得更为疯狂,那两个被抓破的男子,此时全身已经被黑物吞噬,发出惨厉的叫声。
“不好,这是嗜血蝙蝠,大家快点火把。”沈爷抓起地上的背包,掏出特制的火把,这种火把的油,经过特殊处理,温度不仅比一般火把高出许多,而且很耐烧,沈爷拿出四个像万花筒一样的火把,扔给其他三人,点着后果然管用,嗜血蝙蝠见到火把,到处乱飞,许多来不及躲避的,都被烧的冒了白烟,还有一些急促乱飞,撞死在石墙上。
看着这情况,大个子说:“鳖孙,这么好的东西,我们也弄他几把,”说实话在这种危险的地方,火把的作用是最明显,最好的武器,一些手电筒,虽然方便,但是它的作用,仅限于照明,而火把的作用很多,特别是这种特制的火把,既能驱邪,用能取暖、照明、生火、等等,我知道大个子肯定很眼馋,可是那东西一般人还真不知道哪里有卖的,我心想,这次回去长春,一定要让方西泽给我们弄点,不管多钱都行。方西泽在黑市中对于这种东西,应该最为熟悉不过了。
那两个夹克男虽然被救了下来,但是整个脸,已经血肉模糊,甚至找不到眼睛在哪,忽然我听见两声枪声,仔细一看sally正在吹着枪口,她开枪打死了那两个夹克男。“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沈爷有点小怒,但是他也不敢大胆地质问sally。
sally说:“他们双眼已瞎,在这里没有眼睛就等同于死亡,更何况他们都种了嗜血蝙蝠的毒,用不了多久就会全身溃烂而死,那样更痛苦,我这也是帮他们解脱。”
“可…可毕竟他们是我的兄弟呀?”沈爷叹气道。
“做大事必会有所牺牲,既然选择了效忠庞氏,那你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庞氏而死的决心,否则,庞氏不会养一些废物。”sally带点怒气说。
大个子看了一眼我说:“这小妮子太狠了,打死我也不要。”
我笑着说:“你昨天还夸她漂亮呢?”
大个子瞪了我一眼说:“昨天是昨天,昨天你还想娶她呢?这种蛇蝎女子,我才不要。”
被他这么一说,我的脸蛋还真有点烧,说实话我对sally印象不错,可是现在还真有点害怕,这女子的性格绝对是训练有素的杀手级别,那种心狠手辣的劲头,一般男人只能靠边站。
sally说完,转身打着火把,向那扇门后走去,沈爷和其他两个人紧跟在后面,这帮人从来到目前,已经死了三个,而且还是训练有素的打手,可是在这些邪恶的异灵面前,竟然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只能干干等死。
我和大个子更不用说,我从小就不会打架,在所有人心中,是一个勤奋上进的好榜样,念书好,性格好,是我们村,唯一的大学生。
而大个子,从小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没有他不干的,也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情,可是人家确实比我了解这个社会,比我有本事。
我就是脑子比他快点,其他都比不上。
等sally一帮人进去后,大个子急匆匆地跑到那两个夹克男尸体前,在一般找了根棍子,挑开他俩身上的包,拿出火把和两把手枪。
我问大个子:“这东西你会用吗?”
大个子看看我,然后摇摇头,从电视上看过这玩意,很好用的样子,但是真真正正拿在手中后,它沉甸甸的分量,压的我喘不过气。枪这玩意在中国禁止,可是一些不法分子还是从各种渠道弄来,扩张自己的势力。
回头想想,干我们这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灭了,也说不定遇到什么怪物、野兽等等,有一把枪,防身还是比较好,毕竟底气足,胆硬。
于是我让大个子把这玩意装起来,以后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有了这两个火把,现在心里踏实多了。
顺着石门进去,里面简直漆黑一片,一点回声都没有,也看不见sally等人的火把光芒,我和大个子并没有点着火把,就是害怕被被人发现,可是在这里,什么也看不清。
我说:“大个子,快点火把。”
可是喊了一声,并没有回音,我心里有点发毛,一点都看不到大个子在哪个方向,而且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我把包放在地上,在里面乱摸一通,终于让我摸到一个长条东西,是打火机,我高兴地赶紧打着,然后将火把点燃,火光升腾之际,周围的视野才慢慢清晰。
我记得大个子进来时,在我左侧,于是我把火把向左一照,傻眼了,离我四五米处,大个子正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嘴里还被塞着东西,头上架着一把枪,背上踩着一个女人脚,我顺着看上去,sally正撇嘴看我。
沈爷一帮人站在旁边笑呵呵地。
“你就是偷我牛黄的人?竟然跟了我们一路,你们想干什么?”沈爷笑着说。
我看情况不对,大个子已经被制服了,而我万万不是他们的对手,于是只能据实以告。
我笑着说:“我们也是想上山找些值钱的玩意,可是没想到碰见了诸位,还希望大家看在都是干这一行的份上,放了我两吧?”
sally听我说完,把大个子拉起来,去掉嘴中的东西,然后指了指我,对大个子说:“他说的是真的吗?”
大个子看了我一眼,说:“让你不来,你非要上来发横财,还说别人吃肉你喝汤,他妈的你倒是喝呀,这会连命都喝没了。”
听大个子这样一埋怨,我倒是更气了:“要不是你让老子陪你到这来,老子这时候还在家享清福呢,跟你受罪,还把命搭上了,你竟然怪老子,真不是东西,我怎么会认识你这种鬼东西。”
“好啦,你两个就别在这演戏了,我不吃这一套,说吧,想活命就给我一个理由?”sally说了一声。
我和大个子这才安静下来,大个子悄悄对我说:“这几个人身手都不错,特别是那个娘们,他简直就不是女人。”
我说:“你说这些废话有什么用,现在最主要的就是找一个活命的理由,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长埋于此。”
大个子挠了挠头,急的转圈圈,“我实在想不出什么破理由呀,你脑子好,你想想,你不是研究生么?”
我气得真想揍他一顿,“你个鳖孙,这和研究生有毛关系,现在最主要的就是怎么搪塞住这女的,她说了算。”
大个子灵机一动对我说:“你不是长的帅么,你陪她睡一觉,说不定她一高兴,就把我们放了?”
我知道大个子是没有办法了,他在故意逗我,也许是让我们两个在临死之前都乐呵点,可是我根本不想死呀,忽然不知怎么地脑子中出现了“阶邬”两个字,对阶邬,这东西听庞燕说是唐世家族的至宝,也是标志的族徽,应该有作用,sally的身份估计在唐氏一族中也很不一般,她应该能认识这玩意吧。
“好了没有,你们两个商量出什么结果?到底有没有一个活命的理由?”sally讽刺道。
大个子忽然大笑,指着sally就怒骂:“你个鳖孙,臭娘们,老子今天就算栽在你手上了,等着下辈子老子变成你男人,非把你弄死不可?”
沈爷等人一听大个子竟然敢骂sally,肯定是活不了了,以sally的性格一定会干掉他的,于是沈爷拿出枪,对着大个子的脑袋说:“下辈子,你还是选择做女人的好,再见了?”正当沈爷先准备开枪的时候,忽然sally使劲喊了一声:“放开他?”
沈爷觉得奇怪,今天这娘们是怎么啦,于是转过头去,此时sally面色僵硬,映衬在这跳动的火苗下,显得非常难看,完全不像是一个美女。她双目紧紧盯着我手中的一块黑色东西,正是庞燕给我的庞族至宝,阶邬是也。
我知道sally现在一定很奇怪,我手上怎么会有他们庞氏一族的至宝呢,这东西是族长所属,只有四个,也就是当年庞统的四个儿子才有,只是最后早已没人清楚,现在唯一留下来还在庞氏流传的就属,以前庞家老大留下的那个,但是我手中这个东西,明显比家族现存的那个还要大,只证能证明一点,我手中的东西,是庞氏第一位族长,庞统留下的。sally看着我手中的东西,似乎终于想明白了什么。
然后她转过神对我说:“你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如实告诉我,否则,今天你们谁也走不了?”
我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随口一说:“这东西是我祖传的。”